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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峰論劍之五十四】從商周鼎革解密〈雷山小過〉

【雙峰論劍之五十四】從商周鼎革解密〈雷山小過〉


◎文/王立峰

上篇專欄文章,以周人對已滅國商朝遺民作出的「利于不息之貞」制度安排和信用昭示解讀了〈中孚卦〉,〈中孚卦〉兌下巽上取象風吹湖澤,一派生靈孵育「鳴鶴在陰」的祥和溫馨畫面,卦爻辭却是擬象描摹人世間商亡周興「或泣或歌」的歷史畫卷。緊接著〈中孚卦〉的〈小過卦〉,看似是邏輯相恰的孵化孕育之後小鳥練飛之象,實際上講的則是周人對于商朝遺民的深切警示,和其必須面對滅國現實給出的自處求安之道,以神廟祭祀中的神主牌位擬象橫著看的四陰二陽、艮下震上的〈小過卦〉更爲恰當、確切。再看〈小過卦〉卦辭,「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充斥其間的是周滅商後又「興滅繼絶」所營造出的滿滿的亡國氣象和戒懼惕厲之情。

我們還是以解讀爻辭入手,順漸展開關聯論述。

初六,飛鳥以凶。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中孚卦〉上六「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是在講以飛鳥爲圖騰的殷商已亡,遂成迴響,只活在人們的記憶中,〈小過卦〉初六便是「飛鳥以凶」,與〈中孚卦〉上六取同一擬象爲〈小過卦〉開篇,定下整個〈小過卦〉殷商滅亡已是既定事實,殷商遺民「不可(又能)如何」的基調。若執著于以小鳥練飛取象解讀〈小過卦〉,初六絕對不會是「飛鳥以凶」的畫面。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在〈坤卦〉中,「直方大,不習無不利」的六二爲坤陰之極,〈小過卦〉中的六二陰居陰位、居中得正,同樣爲過往之極之始。《史記.殷本紀》載「殷契,母曰簡狄,有娀氏之女,爲帝嚳次妃。三人行浴,見玄鳥墮其卵,簡狄取吞之,因孕生契。契長而佐禹治水有功。帝舜乃命契曰「百姓不親,五品不訓,汝爲司徒而敬敷五教,五教在寬。」封于商,賜姓子氏。契興于唐、虞、大禹之際,功業著于百姓,百姓以平。」由《史記》可以看出,商人關于祖先的最早記憶始自母系氏族時代的女性始祖簡狄,其時人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這就是「過其祖,遇其妣」,而「不及其君,遇其臣」是在說商人確認的第一個男性祖先契,不過就是當時天下共主舜和禹手下的一個臣子而已,也並非如後世殷商立國之後的商王生而爲王、掌有天下的。周公從〈小過卦〉的神主牌位之象一下子就回溯到了商人的祖先歷史起源,這無疑是在爲告誡警示殷商遺民做鋪排,商人曾經的輝煌王權統治並不是天生而就、本來就有的,如今失去了原本就不屬自己族人的東西,也應當坦然接受今天的現實。有了這份「過以利貞,與時行也」的坦然接受,結局當然「無咎」。

這裏强調一下「過」與「遇」這兩個在〈小過卦〉中多次出現的字,過即過去、超過、超出、過份之意,遇即碰見、不期而會,引申爲機遇、待遇、恩遇,其實「過」與「遇」一方面大致可以當做反義詞來看,「過其祖」、「遇其妣」、「遇其臣」,「過」即是不遇,「遇」即是不過;另一方面「過」與「遇」有前後因果關係,「弗過遇之」、「弗遇過之」,只有「弗過」才能「遇」,「弗遇」是因爲「過」了,並且以此措辭將因果關係予以特別强調,搞懂了這兩個字,〈小過卦〉的理解就會順暢許多。依此,從「可小事不可大事」就可解讀出,卦名〈小過〉即是「行」、「喪」、「用」之類的「小事」可以「過」,可以「過乎恭」、「過乎哀」、「過乎儉」,也就是可以做得超出過分一些,即「小者過而亨也」,所謂「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但「過以利貞,與時行也」,關乎如今周人爲君、商人爲臣的君臣大義的「大事」,只能「弗過」而「遇之」,絕不可「過之」而「弗遇」,因爲雖然保有祭祀,但殷商遺民實是失國之人,寄人籬下,所謂「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中孚卦〉六三「或鼓或罷,或泣或歌」,講武王伐紂後因「興滅繼絶」而受封于殷的紂王之子武庚,在武王去世後跟隨勾結管、蔡、霍三叔發動叛亂,最終被追殺身死,〈小過卦〉九三講的也是這一段歷史。作爲「興滅繼絶」恩遇受封的地方諸侯,本應謹遵君臣大義,處理好與周人之間的以忠事君「大事」,本應「弗過」並且防止「過」的局面出現,但陽居陽位的九三武庚,偏偏在這事關周人與商人君臣大義的「大事」上過剛不中,跟隨勾結三監叛亂,最終落得「從或戕之,凶如何也」的結局。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中孚卦〉六四以「月幾望,馬匹亡」擬象,實際上講的是周公東征平定三監叛亂後,又封紂王的兄長微子啓于商丘建立宋國,承繼商人宗祀,自此,殷商遺民逐漸接受現實,臣服周人,〈小過卦〉九四同樣講的是這段歷史。〈小過卦〉九四陽居陰位不中不正,也就是「位不當也」,但却陰陽和合,故爻辭起筆便是直接取自〈中孚卦〉六四的爻辭「無咎」,後面繼之以周公對于以微子啓爲代表的殷商遺民的告誡警示,在處理關乎周人與如今宋人君臣大義的「大事」上,微子啓只有「弗過」才能獲得周人的「遇之」恩遇,以往武庚在「大事」上的「過」之「用」「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可謂教訓慘痛,必須深刻記取,“勿用”便是告誡微子啓要與武庚的「過」之「用」徹底決絕,而今後世永不叛周便是「永貞」,用聖人的話來講,就是「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以〈中孚卦〉位居九五的周天子視角來看,封授微子啓建立的宋國是屏藩周室的諸侯臣屬,當居六四之位,在〈小過卦〉中微子啓同樣居處九四之位,但在以殷商遺民宋人的視角來看,受封建立起宋國的微子啓則是一國之君,因此在〈小過卦〉的六五同樣是微子啓,這點周人也是予以認可和尊重的,只不過不能稱王,只能稱之爲「公弋取彼在穴」的「公」。〈小過卦〉六五爻辭「密雲不雨,自我西郊」與〈小畜卦〉卦辭「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可以說完全類同,乾下巽上的〈小畜卦〉一陰畜五陽,六四「柔得位而上下應之」,陰居陰位的六四向上順承九五構成〈小畜卦〉中最重要的結構關係,以此「有孚惕出,上合志也」,六四才可以在下卦〈乾〉「密雲不雨,尚往也」和九五上九「自我西郊,施未行也」的下頂上壓的狹窄夾縫中求存,才能够做到「無咎」,這對于原本只是一位殷商王族,後來「密雲不雨,已上也」成爲一方諸侯國君的宋公微子啓來講,具有極爲强烈的現實指導意義,宋公微子啓要做的正是像〈小畜卦〉六四一樣,「宜下」而「下順」上承〈小畜卦〉九五的周天子,才能够「血去惕出,無咎」,並且還要「有孚」,需要以實際行動展示自己的誠意,「公弋取彼在穴」,主動清查消滅掉宋國內部殷商遺民中仍然有可能存在的反叛周人的思想和行爲,這樣才能成就周人和宋人君臣之間大家共同享有的「大吉」。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小過卦〉上六雖然陰居陰位但畢竟「已亢也」,一如〈坤卦〉上六「其道窮也」,結果是「龍戰于野,其血玄黃」,這明顯就是周公在警告宋公微子啓,如果微子啓和殷商遺民不能做到「勿用,永貞」,而是在關乎周人與宋人君臣大義的「大事」上「過之」,鑄成「弗遇」之局,這就是「不宜上」的「上逆」,周人必定采取果斷行動「飛鳥離之」,微子啓和殷商遺民的結局一定是「凶,是謂災眚」,一如紂王和亡商「翰音登于天,何可長也」之結局。

〈小過卦〉看似是與〈中孚卦〉有著邏輯相接相恰的孵化孕育之後的小鳥練飛之象,但真正讀懂之後,會發現卦辭中的「飛鳥遺之音」只是在擬象商王朝氣數淨盡而亡,只存絕響,彖辭中的「有飛鳥之象焉」真的只不過是不知哪位後人在原典簡牘上添加的病不高明的批注而已,卦爻辭擬象揭示的〈小過卦〉真義,事實上與小鳥練飛沒有一點關係。

《周易.繫辭》有言,「易之爲書也不可遠,爲道也屢遷。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聖人在這裏講的是「變動不居,周流六虛,上下無常,剛柔相易」的「易」的變易、改易之「道」,而併非《易經》本身,「不可遠」的「易之爲書也」才是在說聖人手上捧讀的《易經》,由此可見,在《易經》成書之前,「易」之道已經流傳久遠且「爲道屢遷」了。由此誤讀導致的後果,是傳統的講法竟然把《易經》的卦爻辭真義解讀爲「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當然,在大衍筮法下針對具體情境解卦時可以「唯變所適」,但這根本不是聖人所講的原意。後人在研修《易經》解讀經典時萬萬不能「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此時《易經》的卦爻辭不是像可以隨意打扮的小姑娘般可以對其進行牽强附會的解讀,研修解讀經典必須準確還原作《易》者的時空背景和身份特徵,細緻體會作《易》者對各個卦的觀察取象角度,透徹瞭解《易經》的卦爻辭基本上先是以上下卦各自取象,再合成爲整體卦象附會于某種事象情境,最終對其進行擬象描摹而繫辭成文的,對于具體的任何一個整體卦象來講,《易經》所繫的卦爻辭就是不可變的「典要」,是極爲概括、精當、準確、傳神的,沒有半點牽强附會,不得隨意打扮,如果對卦爻辭以「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的態度進行解讀,那根本就是不尊重經典,完全沒有搞懂《易經》真義,實質上是對卦爻辭進行著錯誤的解讀。

聖人講的「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是明明白白地在指易道無窮,《易經》只不過是闡述易道的一個版本,六十四卦完全可以依據萬千世界進行各種各樣情境的擬象描摹,依此可以寫出來各種各樣「唯變所適」、與傳世《易經》完全不同版本的卦爻辭。只可惜,三千年來,周公之後再無天縱英才,連聖人也只能「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直到三千年後人類宏闊奇偉的人工智能時代降臨,聖人講的「易之爲書也」,終于看到了在全新的時代「不可爲典要,唯變所適」而誕生出新版本的希望曙光。